央廣網北京9月12日消息(記者吳喆華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縱橫》報道,兒童作家走進中小學校園開講座,聽上去是挺美好的一件事,但“童話大王”鄭淵潔卻以自己的親身經歷指出,一些作家打著講座的幌子進校園,其實是簽名售書,講座變了味,甚至涉嫌違法。那麼,作家進中小學校園賣書是否合法?中間可能有哪些利益鏈條?
  正值開學,擁有超過670萬微博粉絲的“童話大王”鄭淵潔,昨天再次炮轟作家進校賣書亂象。他提醒說,“開學頭三個月,是作家打著講課幌子進小學賣書的高峰期。”鄭淵潔說,本來作家走進校園是挺好的事兒,但在一些學校卻變了味。
  鄭淵潔:像作家進學校給孩子講課是件好事兒,孩子可以開闊視野,比如教教寫作什麼的。但是這個是打著這個幌子,實際上會跟學校提出來說,那我們的條件是你必須得讓孩子這個作家買多少本書。學生買的時候是全價,但是學校從書店拿這個書的時候是有折扣的,比如說75折、8折拿走,等於這個差價就留給學校了。
  鄭淵潔認為,應該鼓勵作家進校園搞講座,但不適合簽售,因為出版社、書店和學校在其中可能產生利益交換。他說,以前也經歷了這樣的事情。
  鄭淵潔:去了以後,我就發現不對頭了,一般我講課都會講一兩個小時,旁邊陪著的人,書店出版社的人就會說,你能不能講短一點,給你簽名留更多時間,讓孩子買你的書麽。出去的時候在車上聽到他們聊天,才知道回扣的事情,也親眼見到給學校錢,這樣我覺得就不好,後來我就拒絕了,就說不再去了。
  鄭淵潔說,出版社和書店一般給作家安排的行程很集中,一周要簽八到十所學校。有些作家甚至懶得簽名,而是由工作人員代簽之後拿到學校賣。而一次密集的簽售之旅,成果可能頂上一本賣得不錯的書幾年在書店銷售的數量。
  鄭淵潔:這個銷量非常大,一般到一個學校都能上千本,一個作家現在的模式都是一周去大概八所十所學校,一般作家一年一本銷售出去兩三千都算很多的了,他這樣一周就能賣兩三萬本。作家的收入叫版稅,他這樣銷售的多,作家的收入多了,出版社也多了,學校也有了一點收入。但最受害的是學生和家長,很多事書拿回去看兩頁沒意思就扔在那。  
  早在2009年06月,鄭淵潔就在博客上發表了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,希望教育部能制止作家進入校園兜售童書,同時為更多的作家進入校園講課創造條件。
  根據《太倉日報》報道,去年10月,一位少兒文學作家來到江蘇太倉朱棣文小學“簽名售書”,報道稱,“從11點10分到11點40分,短短半個小時內,新華書店帶來的2000餘冊的書籍已經被學生搶購得差不多了。”同樣,在陝西、江西、江蘇、浙江、山東等地,也存在作家高調進校園簽售的情況。
  對此,鄭淵潔認為,不規範的校園簽售,第一,不能保證圖書的質量,可能影響對孩子閱讀興趣;第二,一些商家把在學校的簽售數量,也作假統計進了圖書銷售排行榜,打亂了圖書市場的秩序。作家進校園簽售是否符合法律規定?又該誰來管理?
  鄭淵潔說,江蘇和浙江是圖書銷售大省,我國近四成的圖書在這裡售出,這兩個省恰恰是作家最愛去搞校園簽售的省份。現在越來越多的地方都開始了校園簽售。
  鄭淵潔:這種情況發生最多的是江蘇和浙江,絕大部分地方是不允許的,好像內蒙打開口子了,山東也打開了,從去年開始,越來越多了,做兒童讀物的出版社都知道這個竅門了。
  記者瞭解,像北京、石家莊等地對作家進校做閱讀推廣管理得很嚴格。少兒圖書編輯顧女士昨天告訴記者,沒有聽說作家到北京的學校搞簽售的情況。石家莊金柳林外國語學校副校長楊巧玲表示,學校的確需要作家來做講座,但不希望是來賣書的。
  楊巧玲:對學校來說,特別希望孩子們特別熟悉的知名作家到學校來,零距離的聆聽他們的講座,但不希望有商業化的行為。
  中國少年新聞出版總社社長、中國出版協會少讀工委主任李學謙認為,作家進校園有兩種,一種是簽售活動,一種是閱讀推廣活動,要區分對待。閱讀推廣活動應該和銷售行為分開。
  李學謙:作家進校園做推廣活動,這個學校歡迎,應該鼓勵支持。我們搞閱讀推廣活動也沒有直接簽售。孩子們如果聽到作家對作品的介紹之後,如果感興趣的話,可以到書店或者其他地方去買。閱讀推廣活動和銷售行為是分開的,如果說(簽售活動)背後有什麼贏利的行為就很不好了。
 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表示,如果在作家簽售活動中,學校或者老師拿回扣,則涉嫌犯罪。
  洪道德:給學校或學校的老師一筆錢,學校同意作者來搞所謂的售書活動,從得到好處的教師的角度來講,數額較大的話,是構成受賄罪的。  (原標題:鄭淵潔爆料校園講座背後秘密:名為講課實則為售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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