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走,這種運動方式在各地流行起來。不過,在徐州,暴走族每天的活動場面足以驚獃任何一個外地人。每晚七點半,原本冷清的徐州雲龍湖珠山景區開始沸騰起來。三人一排,整齊的隊伍,著裝統一,豪邁的步伐,伴隨著廣場舞激昂的音樂,大步向前暴走,迅速將景區周邊道路“占領”。據瞭解,在雲龍湖周邊每天參與暴走的有上萬人,暴走族以中老年人居多,成員多是廣場舞大媽轉型去的。由於暴走團經常占用機動車道,干擾正常交通,和車主發生矛盾,因此不少市民呼籲對暴走進行規範。(7月10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聚在一起跳廣場舞,你們嫌聲音大擾民,現在人家轉型了,又被抱怨干擾交通,大爺大媽們一定很受傷——諾大個城市,就沒有我們的立錐之地?
  大爺大媽們難免委屈,周邊群眾的指責也不是沒有道理,難道是廣場舞這種形式無論如何變形都註定會擾民?以當下的情況來看,恐怕確實如此。廣場舞早已有之,但要說成了氣候還是近些年的事兒,離不開城市化進程加快和國民健康意識提高這個大背景。
  兼具自娛性與表演性的廣場舞,離不開公共場所和集體參與兩大特點,唯此才能讓聲勢壯大,而這個聲勢恰是廣場舞的根本。此前成都嘗試用無線耳機的方式代替擾民的功放,但很快就敗下陣來,有大媽說:“跳舞沒聲音,人家還以為我神經病。”此言不虛,但更重要的原因是氛圍沒了,自娛性與表演性都大打折扣,很難在現實中存活下來。
  根本上說,中老年人需要一個近距離、零門檻的健身場所,很多人在退休後仍然懷念有組織的集體生活,而廣場舞的出現,恰恰滿足了他們的身心需求,大家可以在一起彼此鼓勵、相互溝通,所以大受歡迎,並將原本私人化的健身行為日益演變為一種“生命事業”。然而,城市規劃的不合理,使得公共綠地往往被鋼筋水泥和數不清的汽車所侵占,在空間上難以滿足日益壯大的廣場舞群體,而子女、社會對老年人生活的疏於關心,也在客觀上將他們推向了這種鍛煉形式。
  人少了不行,聲小了也不行,廣場舞群體與周邊群眾的矛盾似乎不可調和。除了立法先行、柔性執法以外,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理解尤為重要,倘若訴求不同的兩方都能夠以民間團體的形式相互碰撞和溝通,便可以在司法介入與激烈衝突之間架設一道防火牆,從而探討彼此和諧共處的生存之道。畢竟,再正當的訴求如果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,總是需要也可以慢慢改變的。
  文/宋鵬偉  (原標題:廣場舞莫非天然會擾民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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